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作用
助推绵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绵阳市物价局   周仁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作为政府的价格监管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价格监管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肩负起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我认为,价格监管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落实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减负增收
  (一)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征用土地按照“谁占用谁补偿”的原则,做到占补平衡。征用土地要在地价上采取保护措施,推进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并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或片区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要建立土地补偿听证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增强土地征用补偿的透明程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二)落实国家对农民 “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在价格制定上,要统筹城乡之间关系,要充分考虑广大农民群众承受能力,更多地向农村倾斜,给农民更多的实惠。要坚决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为主的粮食产业保护制度。要强化涉农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要取消和降低一些歧视性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给进城农民“以市民待遇”,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
  (三)落实公益事业的扶持措施。要解决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突出价格问题,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一是运用收费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县乡道路建设项目,在新建道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落实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的减免措施,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三是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以农业用水计量收费为方向,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四是推进实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在城乡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价。
   二、着力规范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一)规范农村价格和收费行为。针对农资价格、农民就医、子女上学、农村用电、农业用水以及涉农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价格和收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做好价格收费监管和服务工作。一是加大农业用水价格清理整顿力度,对价外加价,搭车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价格规定行为严肃处理;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确保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尿素、种子等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对违反价格行为的严厉查处。。三是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服务收费,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办法,及时查处农村医疗乱收费行为。四是建立健全农村教育收费监管机制,规范农村教育收费行为。五是加强农村建房中的水、电、气、光纤、电话安装收费和电视收视费管理。六是积极开展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基础设施成本监审工作,在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中,切实体现对农民的优惠和扶持。七是进一步巩固完善收费单位、乡镇、村一级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广大农民清楚价格收费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二)规范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收费行为。积极为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就业和再就业提供周到、细致的价格服务,使农民进城、就业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消除价格和收费歧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让农民能“轻装”进城,“愉快”生活,“快步”致富。
  (三)规范农民看病就医、子女上学的收费行为。一是治理医疗药品乱收费,解决药价虚高、看病难问题。一方面对列入国家和省级定价目录的非处方药品,加强成本和市场价格调查,做好新增药品价格审核工作,健全药品价格评审制度,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降低少数不合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制定适合县级医疗机构的价格政策,如对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推行“单病种”收费,制定“单病种”收费标准,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水平。二是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解决上学贵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适合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减免政策,减少农村就学家庭负担。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研究制定适合农村使用的教材价格政策。
   三、着力监管涉农价格,降低农民种田成本
   一是继续落实好重点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研究制定对生猪、小麦、油菜籽、蚕茧等大宗农产品收购保护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建立起调节性库存,通过吞吐库存调控市场价格水平。二是加强对化肥等重要农资价格的监管,把国家对农民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直补政策落到实处,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改革目前化肥销售大经营商包销状况,打破垄断,鼓励有序竞争,坚决打击和防止农业生产资料乱涨价行为。建立化肥储备制度 ,稳定农资价格,降低农民种粮生产成本,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四、着力价格信息服务,助推农民增产增收
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成本和价格信息的指导作用,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一是通过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开展主要农产品优质品种与普通品种的成本效益比较分析,建立成本价格信息服务体系和发布制度,完善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增强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继续发挥“农产品价格信息播报”作用,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引导农民调整种养业结构。二是建立毗邻地区农产品价格监测信息交流网,实现网上动态查询,加强区域间农产品价格协调,稳定和提高粮食主产区的农业生产。三是把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价格信息资源共享。定期或不定期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上公布各种信息,为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价格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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