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 狠抓落实 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促进新农村建设
---绵阳市物价局召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讨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绵阳市物价局于7月26日召开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讨会。重点研讨了物价部门如何以价格手段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找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等问题。 会上,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仁贵就物价部门如何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作了主题发言。他强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是党的“十一五”规划中的基本方针,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心。各级物价部门要坚持“扶农、强农、富农、帮农”的工作思路,改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他指出了新农村建设中涉农价格监管工作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业生产上,粮价走低,农资价格上涨的压力较大;二是涉农乱收费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搭车收费的问题还未完全得到缓解;三是农民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价格收费问题短时间内还未彻底解决。 周局长针对新农村建设中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物价部门今后的工作方向,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多予少取”原则,把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作为涉农价格工作的出发点。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落实到实处;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四是坚持深化改革的原则,正确处理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的关系。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加强和改进粮食、化肥价格的调控工作,落实好相应政策;二是完善农村用水、用电、运输等方面的价格改革,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三是采取有力措施,缓解农村教育、医疗的矛盾;四是强化涉农价格(收费)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五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和整顿农村价格(收费)秩序;六是做好涉农价格成本调查、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好务。 各区市县物价局局长,市物价局各科室负责人畅谈了如何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好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的工作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抄送:省物价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区市县物价局、四川省科学城物价局。 绵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