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价发〔2006〕172号
各区(市县,科学城)物价局: 现将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发〔2006〕156号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毕井泉副主任在全国价格主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价格 转发 讲话 通知
做好涉农价格工作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毕井泉 (2006年6月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动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昨天,四川、湖南、安徽等3省和河北邢台、内蒙古呼伦贝尔、山西晋中、江苏金坛等4个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在服务“三农”方面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与会同志结合本地实际;交流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的情况及下一步打算。通过交流和讨论,大家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时期涉农价格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涉农价格工作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涉农价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从2004年开始,对市场紧缺的稻谷、小麦等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粮食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棉花、糖料作物、蚕茧等农产品价格,适时进行调控。二是控制化肥等农资价格。对化肥生产原料及化肥运输进行价格控制并给予价格优惠。在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有效抑制了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促进基础服务城乡同价。在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改革,大幅度降低农村电价水平。推进城乡电话通话费同价改革,降低农村电话月租费标准。这两项措施每年可减少农民支出480亿元。四是规范教育、医药等民生价格。在农村地区推行教育收费“一费制”改革,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多次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五是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采取有力措施,取消不合理涉农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让农民明明白白交费。六是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多次,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农机服务收费、农民进城务工收费、计划生育和婚姻登记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案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七是为:农民、提供价格服务。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与高效农业收益调查,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建立特色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制度,为农民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粮价走低、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的压力还很大;涉农乱收费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民反映强烈的“看病贵、上学贵”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做好涉农价格工作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今年是实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去年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描绘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蓝图;今年年初中央下发的一号文件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对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是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句话二十个字集中体现了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涵盖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主要方面。我们要紧紧围绕这条主线,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涉农价格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涉农价格工作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任务。涉农价格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在过去20多年中,价格作为重要杠杆,在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粮食生产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在新时期,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好价格杠杆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政策,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粮食生产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二)做好涉农价格工作是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手段。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的。要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涉农价格工作的中心任务,一手抓增收,一手抓减负,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要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稳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继续整治各种乱收费、乱加价行为,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建立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成本约束机制,努力减轻农民负担。继续清理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收费,对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和跨地区流动,增加就业和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做好涉农价格工作是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加强环境治理、保持村容整洁、实现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这些都与价格工作有密切的关系,做好农村的教育、医药价格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的提高;完善治理环境污染的价格机制,抓好农村水环境和各种垃圾废弃物的治理,是实现村容整洁的前提;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提高农村价格管理的透明度,是促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扎扎实实做好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主管部门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新时期涉农价格工作,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在涉农价格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多予少取”,把促进农民增收减负作为涉农价格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推进价格改革,制定价格政策,出台价格措施,都要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都要有利于农民增收,都要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落到实处。要运用价格杠杆改进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改善。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各项涉农价格工作都要体现农民群众的利益,做到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为农民解难、帮农民谋利。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正确处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关系。把改革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消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优化资源配置、调节利益关系方面的作用,减少对农村经济运行的行政干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粮食、化肥价格的调控工作,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粮食和化肥,一个是农业的主要产品,一个是农业的主要投入品,对农业生产发展至关重要。要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积极探索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符合国际惯例的粮食价格管理机制,稳定农民种粮预期收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认真落实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各种价格优惠政策,坚决纠正和查处擅自提高价格、变相取消优惠的行为。要认真研究化肥价格改革方案,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完善农村用水、用电、运输等方面价格政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当前,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同时妥善处理好改革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要因地制宜地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加强农业末级渠系水价管理,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促进农村节约用水,减轻农民水费负担。要妥善处理调整成品油价格对农民的影响,把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要加强和改进农村电价管理工作,在继续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工作的基础上,降低农村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价格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各类用屯与城市同价,降低农村电费负担,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实现农村中小学用电与居民用电同价。要加强农村客运价格管理,完善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发展农村货运和客运,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经营,以降低运输成本。要继续降低农村电信价格,实行向农村倾斜的电信资费政策,促进农村邮政和电信发展。要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使土地价格真实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状况,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办法,落实征地补偿同地同价政策,及时足额支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要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减免用于“村通工程”和“村村通工程”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要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收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建房咨询、设计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缓解农民“看病贵”和“上学贵”等矛盾。看病和上学是影响农民脱贫致富的两个主要问题。解决好这两个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在医药价格方面,要进一步降低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加强对放开药品的价格监管;合理确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村诊所销售药品加价率,支持农村零售药店发展;要整顿农村乡镇卫生院、村诊所、卫生站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合理制定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在教育收费方面,要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认真落实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要继续抓好暂未实行免杂费政策的地区农村教育“一费制”的落实工作,不得向学生统一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要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行为;要进一步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制止豪华教材之风的蔓延,鼓励经济实用教材的使用;要建立高校成本调查审核制度,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完善减免贫困家庭学生学费政策和救助措施,减轻农村大学生的家庭负担。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重点做好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禁止公立学校向农民工子女上学收取借读费。 (四)强化涉农价格收费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全面清理涉农价格和收费,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对违法设立的收费项目,不管是哪个部门、哪级政府设立的,要一律取缔,并严肃查处。要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标准过高的要及时降低。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坚持公开、公正、自愿委托和质价相符的原则,禁止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重点公示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农用车辆收费和粮食最低收购价、电价、水价等涉农价格和收费,以及国家给农民的优惠政策、补贴、补助等。要改进公示形式,调整公示范围,充实公示内容,强化动态管理,健全配套措施,巩固公示成果。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在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同时,严禁强制农民参加各种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并收取费用。对村委会乱收费进行分类治理,取缔非法收费,规范合法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基层政府不得委托村委会向村民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农村价格秩序。继续深入开展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督检查,保证化肥等各项调控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农村供水、供电价格监督检查,促进农村水价改革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的实施;强化对粮食等农产品收购价格的监督检查,落实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和提高农民收入。重点加强对国土、建设、计生、民政、县乡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的检查,严肃查处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殡葬服务、农民进城务工等领域的乱收费行为。继续加强对农村教育收费和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村委会“一事一议”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出农民承受能力、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以及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防止将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新口子。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努力化解各种价格矛盾,为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创造良好环境。 (六)做好成本调查、农产品价格监测等工作,为农民发展生产服务。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优势,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的调查分析,发挥农产品成本调查户“一户带百户”的示范作用,引导农户合理调整生产结构,提高生产效益。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和交流发布工作,逐步建立覆盖大多数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的价格监测、信息服务网络,通过乡镇政府网站、媒体、各类农业合作组织、乡村价格信息员、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提高应对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对新时期涉农价格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充实力量,务求取得实效。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程。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统筹安排城乡价格工作,选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市、县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农村。 其次,要转变思想观念。要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农村、支持农业、关心农民。要切实转变涉农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农村价格工作重心转移到为建设新农村服务上来。要高度重视价格杠杆在调节农民与非农民、农业与非农业、农村和城市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提出的政策措施要符合农业生产规律、切合农村实际情况、体现农民意愿。 第三,要深入调查研究。涉农价格工作头绪多,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组织系统内外各方面的力量,加强与新农村建设有关的重大价格问题研究,提高农村价格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时效性。要认真研究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涉及的价格问题;研究解决长期困扰农民的上学、看病等体制机制性问题;研究利用价格手段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增加农民就业的相关价格收费政策问题;研究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在职教育,提高农民就业技能的收费政策问题;研究扩大市场形成土地价格的范围,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问题,等等。 第四,要抓好队伍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关键是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价格干部队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实涉农价格工作力量,强化工作职能,从领导精力、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把工作重心向农村价格工作倾斜。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从事农村价格工作的基层干部的培训,帮助他们准确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鼓励他们学习钻研涉农价格收费业务知识,增强他们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发挥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证、药品价格评审等多方面的力量,整合农村物价监督员、价格信息员、成本调查户等价格工作资源,形成多位一体的农村价格工作体系。要努力建设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熟练,农民拥护、领导信任的价格干部队伍,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统一部署,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